在2017年的离婚诉讼当中,性格不合仍然是最多的离婚理由。
超八成离婚案判“不离” 判决离婚越来越难
3579份判决中,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数量为714份,仅占到判决总数的19.95%,而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数量为2865份,占到判决总数的80.05%,也就是说,在这3579份判决书中,超过八成的案件判决结果是不准离婚。对比去年的报告可以看到,2016年,判决离婚的案件数量为542件,判不离的案件数量为1558件,其中判不离的比例为74.19%,也就是说,相较2016年,2017年的判决离婚率下降了近6个百分点。
“未来家事审判改革将更倾向于通过审判改革化解家庭纠纷和矛盾,降低离婚尤其是冲动离婚的比例。判决离婚的难度加大,或将推进调解离婚的脚步。”张莹说。
女性经济地位提高 更敢提出离婚
由男方提出离婚的案件有629件,女方提出离婚的有2533件,另有397件信息不明。在已知信息的离婚案件提起人群中,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为19.89%,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为80.11%,也就是说,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超过了八成,而2016年,这一比例为74.05%。张莹认为,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日益独立,她们对不幸福婚姻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。
性格不合是离婚主要原因 分居是普遍理由
在2017年的离婚诉讼当中,性格不合仍然是最多的离婚理由,占比超过了30%;和2016年相比,家暴的占比上升至第二位,达到了27.4%;赌博、吸毒、酗酒、沉迷网游等恶习占比显著提升,从2016年的仅占5%左右上升到23.7%;分居占比有所下降但仍然是诉讼离婚非常普遍的理由,占到15.3%。而婚外情在2017年占到了起诉离婚原因的第四位。
婆媳关系难处是一个长期问题。在报告中,因为和对方的家庭成员存在矛盾而诉讼离婚占到了1.7%。“但严重到诉讼离婚的地步,通常存在着丈夫在其中调和不力的问题。”张莹表示。
因婚外情离婚认定有困难
尽管在3579份离婚判决书里,提到婚外情的有173份,但是在最终判决书中,认定一方与他人同居最终判决离婚的,仅有两份。“绝大多数当事人口中和心中的‘婚外情’最终很难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。”张应分析,“婚外情并非法律术语,也非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‘有配偶者与他同居’,不能成为认定感情破裂的情节。”
同时,根据现有相关法律,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的情形,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而多长时间、什么样的程度才能被认定符合这一情况,法律并没有明确地规定,导致配偶方取证比较困难且举证责任过重,间接导致这一情节的认定比较困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