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中国日报
25日深夜,@大连公安 通报“女子半夜遭到殴打”事件,称已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。通报如下:
2019年6月25日晚22时许,我市警方经连续工作,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网传“女子半夜遭殴打”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(男,31岁,大连人)抓获。
经初查,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,酒后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,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。
而大家最关心的受害女孩,6月25日下午,澎湃新闻从相关渠道获悉她到当地医院就诊的情况。
医生:进来的时候,她整个脸都是肿的
22日凌晨2时许,辽宁盘锦女孩、29岁的受害人吴某来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急诊科就诊。该医院距离案发地点约10公里,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。
“进来的时候,她整个脸都是肿的。”接诊医生回忆。相关材料显示,受害人吴某自费做了头颅、眼眶和视神经管的CT扫描等检查。大连市公安局方面称,该女子的整体伤情为面部软组织挫伤,没有内伤,她的后脑勺、头骨都无损伤。她在接受简单治疗后离开,目前正在配合警方调查。
人抓到了,该如何惩罚?
北京泽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资深刑辩律师赵磊表示,根据最新警方通报,涉案人员王某应当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。
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“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案发公共场所,应加重处罚
鉴于其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,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,将来如果进入司法程序,应当予以考虑。
暴力攻击如何定性?
暴力攻击方面,目前医院给出的软组织挫伤为医学结论,根据以往经验,法律可能会被认定为轻微伤,不单独构成犯罪要件。但使用暴力本身也属于强制猥亵的加重情节,将来司法机关会根据暴力手段的程度,在定罪量刑时予以考虑。
醉酒不影响定罪量刑
醉酒从来都不是免除或者减轻此类恶性犯罪责任的理由,不会影响对其行为的认定及定罪量刑。
关于强奸未遂
针对一些网友呼吁的以强奸未遂追究其责任,赵磊律师表示,我国司法实践中,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未遂,主要看其主观上是否具有强奸的故意,这需要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、证人证言、相关视听资料等证据综合予以判断。
本案中,视频显示该男子有扒衣服行为,在没有证据证言证明该男子意图发生性行为的条件下,警方初步以猥亵嫌疑对其进行通报是合理的。(记者:张周项)